通知公告

继续教育学院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2-10-13  ————点击量:

继续教育学院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

2022-2024年)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办法(暂行)》(宝文理院字〔202265号)《宝鸡文理学院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宝文理院字〔202266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继续教育学院2022-2024年岗位聘用工作,现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

校内正式教职工,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组织领导机构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继续教育学院管理岗位及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永琪

副组长:陶 炜 李 云

成 员:邓 超

三、岗位设置及数量

根据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教学、培训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需要,按照宝鸡文理学院管理岗位、工勤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管理和工勤岗位的职数和比例。

四、岗位聘用条件

(一)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胜任岗位所需的教学管理及团队协作能力;

3.熟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工作,具备较为丰富的教辅及行政工作经验;

4.应聘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工勤岗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技能,能根据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聘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高级工职称;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五、聘期任务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自觉配合部门其他职工做好工作;

2.完成省国培项目相关工作;

3.做好成教学生的注册、学籍管理、课程考试、毕业资格审查以及档案查询工作;

4.开拓非学历教育培训市场,依据市场需要开发培训课程,并组织培训实施,负责项目过程管理;

5.完成教学管理、横向培训等工作的后勤保障和办公室日常服务工作。

六、聘期考核

1.聘用期限原则上为三年

2.考核分为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由各聘用单位根据学校年度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聘期考核是对聘用人员一个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的全面评价,由聘用单位根据学校聘期考核通知要求组织实施。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解聘、降级、岗位调整的依据。

3.聘期考核项目及各部分占比表 

项目

内  容

所占比例

工作考勤

主要指标:日常上下班出勤、加班出勤等。

权重30%。出勤率达到95%(且无旷工)以上。

履职实绩

主要指标:日常业务完成情况、工作改进、制度改革、经验推广、奖励。

权重50%。履行单位职责经考核合格。

服务评价

主要指标:服务师生满意度测评。

权重20%。满意率达到80%。

七、工作程序

1.1013--14日,公布岗位方案。

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岗位名称、岗位数量、聘用条件。

2.1014--16日,岗位申报。

应聘人员向工作组提交《宝鸡文理学院岗位聘用申报表》以及近3年岗位工作总结和工作业绩材料;继续教育学院岗位聘用工作组召开相关会议,审议应聘人员情况,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3.1017日—18日,评议推荐。

继续教育学院岗位聘用工作组根据人员报名情况和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审议,确定聘用人选。

4.1019—25日,结果公示。

岗位聘用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八、监督和申诉

1.岗位聘用工作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合理、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格聘用程序,规范聘用工作。学校监督工作组将负责监督在组织岗位聘用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

2.对聘用结果有异议者,有权提出申诉,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姓名。岗位聘用工作组接到申诉后,经调查核实后,予以答复。

九、其他

1.未聘人员(包括待聘人员、拒聘人员、辞聘人员和解聘人员等)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和要求进行管理。

2.岗位聘用工作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与问题,由继续教育学院岗位聘用工作组研究决定。

本实施细则由继续教育学院岗位聘用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 宝鸡文理学院聘用申报表.doc

继续教育学院岗位聘用工作组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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